期末教学质量监测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舒城县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监测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六教研字〔2014〕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小学、初中进行教学质量统一监测。
一、监测年级和学科
1、小学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
2、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闭卷)、历史(闭卷)、生物、地理。
3、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闭卷)、历史(闭卷)、生物、地理。
4、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监测到十单元)、物理、化学、政治(开卷,监测到第三单元止)、历史(开卷,监测到九下第一单元)
5、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监测日常安排见附件一。
6、高中期末质量统测按市教育局六教研〔2014〕36号文件执行。高一年级2月2日-4日,高二年级各校自行安排,高三年级2月9日-10日。为了进一步强化高中质量监测,计划在2015年元月中下旬对高一年级若干个学科提前抽监,抽监方式、学科另行安排。
二、监测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以本学期教学内容为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使用的教材进行命题。
三、监测方法
1、监测:为使监测的结果真实可靠,本次监测仍采取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办法,具体为:小学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由中心校组织镇内教师对调监测;初中以就近中学对调监测;舒城二中实行校内年级对调监测。
2、阅卷:小学各年级由中心校组织实行年级交流集中阅卷,初中实行乡镇之间对调阅卷,舒城二中由学校实行年级交流阅卷。各中心校、中学要在测试后的五个工作日将所有学生成绩统计表上报县教研室。
3、抽监:县教育局将在各中心校抽取一所小学(或一个年级)的语文、数学,初中抽取一个年级若干个学科,实行跨校监测,县统一阅卷。
四、组织安排
1、监测组织。本次教学质量监测由县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中心校在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组织监测。校长为各测试区第一责任人,届时县分管领导将巡视,县教育局将派出纪检人员分片全程督查。
2、监测教室安排。监测实行单人单座单行,监测号码自教室门一侧向后依次“S”形排列。学生只许带必需的钢笔、圆珠笔、铅笔及绘图工具,与测试无关物品一律禁带。各监测教室及监测办公室要贴有醒目的标志。
3、监测教师选派。各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够胜任监测工作的教师担任监测工作,每监测教室安排监测教师2人,其中1人为组长。
要求:
①监测老师在第一科监测前20分钟到达监测室,学生每科提前10分钟进入监测室。
②每科开始前,监测老师要提醒学生认真填写学校、姓名、编号等,监测铃响后方可答题。
③监测教师在监测终了前15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要按时收、发监测资料,不得提前或拖延时间。
④对学生违纪或偶发事件,监测老师要慎重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
4、监测资料收发。由教研室发放,各监测学校要专柜存放,监测当天由各中心校领取并分发
五、监测要求
1、各校要正确认识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监测测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监测,保证监测信息准确无误。
2、要切实做好监测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3、学生一律参加监测,监测评价人数以应参加监测人数的90%作为基数,不考虑缺席等其它因素。
4、各校要按教研室布置时间要求做好监测资料征订工作(教研室联系人:桂河冰老师,邮箱: 529540****@qq.com.电话:187****3296.
5、监测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组织质量分析,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把监测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价教师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6、参加监测工作教师的交通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生活安排由所到学校承担。严禁饮酒。
附件:1、舒城县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质量监测日程
2、全县中小学期末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巡视督查一览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1月10日
抄报:杜世忠书记,刘自潮副主任,盛光兴副县长,李光年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