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文件
舒教基[2013]14号
关于舒城县报送学雷锋活动图片资料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有关学校:
3月4日县教育局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六教基〔2013〕15号)要求,在师生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为了解情况、展示成果、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在3月下旬制作全市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图片展板,在市教育局走廊和市教育局网站等处集中展出。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报送学雷锋活动图片资料的通知》(六教基〔2013〕17号)要求,现就我县学雷锋活动图片资料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报送图片资料。各地各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联系实际,广泛、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在此基础上报送本地本单位相对富有创新性、影响力的典型活动图片资料。
二、图片报送要求:
1、各地各校要在3月25日前将学雷锋活动月内开展的活动(包括宣传和氛围营造)图片资料汇总、选择,集中报送县教育局(只需将电子稿发送基础教育股电子邮箱scjjk8661****@163.com)。各地各校均要报送图片资料,每单位报送2——3张为宜。
2、图片要求内容明确,画面清晰(放大后依然清楚)。
3、注意参与学校的广泛性和活动形式的层次性、代表性、多样性等。同一形式的活动照片不超过2张,同一活动的照片不超过2张,同一学校的照片不超过2张(县直校除外)。
4、每张照片下面均需标明学校、照片编号及照片名称(如“城关中心校1-雷锋故事会”“城关中心校2-校园助人为乐”……)。照片单报,不得插入word页面。同时,另附(word格式)每幅照片的简要文字说明,用一两句话,主要讲清: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等(编号、名称与照片编号一致)。
5、图片必须是今年3月以来新开展活动照片,不得从网上下载他人照片或提供过去活动照片。
3月25日以后的活动典型照片,各地各校今后可随时提供。
各地各校也要通过单位展板、宣传栏和网站等大力宣传、集中展示本地本单位学雷锋活动成果。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