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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舒城县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13:12:48 访问量:2105


舒教继〔2017〕8号


关于组织开展舒城县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7〕14号)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测评对象

参加2016年舒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且培训测评合格的参训教师(见附件1);参加“国培计划(2016)”周期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骨干教师网络研修项目培训且培训测评合格的参训教师(见附件2);此前参加发展测评未通过的教师(见附件3)。全县总计约4500名教师需参加发展测评。

二、时间安排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上于9月份启动,至10月31日全部结束。全程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 宣传培训阶段(9月1日-9月10日):宣传布置,组建专家团队,分级培训,县教育局将组织培训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校级技术管理人员,校级技术管理人员再分级培训学校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宣传、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主要内容,指导教师如何登录测评系统、如何制作视频和教学设计、如何上传;

2. 全面参与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参训教师制作并上传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或提交免测材料;

3. 专家评审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市、县和学校分别组织专家按照高级、中级、初级等次评审教师作品。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初级进行评审(评审团队组织及评审费标准见附件4),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中级进行评审,市教育局组织对高级进行评审。

三、测评形式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采用情境作品评审和相应的教学设计审查的方式进行。

情境作品是指参评教师提交的反映其教学实践过程中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视频;教学设计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方案(文本)。视频及教学设计格式详见附件上的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上传要求。

1. 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的提交

参评教师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 font-size:16pt">)发展测评系统,使用培训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提交相应等级的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

申报初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环节,时长不超过8分钟;申报中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片段,时长不超过10分钟;申报高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时长不超过12分钟。

2. 情境作品的评审

情境作品由市、县、校分级评审。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初级;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中级;高级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

情境作品的评审按百分制赋分,60分以上为合格。每件作品由三位专家分别在测评系统依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测评系统自动按平均分计分。

参训教师提交的教学设计,原则上作为专家评审情境作品时的参考。

3. 免测条件及申报

凡2014年1月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活动,获得下述奖项的,本人可在测评系统上传获奖证书,申请免测,经学校初审后,提交证书照片,市、县、学校分别审核并确定对应等级。

1.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市级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县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高级。

2.市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县(区)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

3.县(区)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可认定为初级。

优质课获得奖项不可作为免测条件。

4. 证书发放

发展测评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发布后,登陆发展测评系统自行打印发展测评证书。

四、相关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的发展测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各校要成立工作领导组,确定一名技术管理员兼联络员(管理费用发放参照评审专家费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 各校要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应包括骨干教师及信息技术相对专业或熟练人员。

3. 各学校要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评审费标准见附件4(报账时需附学员名单),经费来源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教师〔2012〕8号)要求执行。

 

附件:1. 2016年舒城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参训学员

      2.“国培计划(2016)”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研修培训项目参训教师一览表

3. 2016年未通过发展测评教师名单

    4. 评审专家组织要求及评审费支付标准一览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9月4日

  • 附件(2个)
  • 五显中心学校参训学员.pdf (42kb) 下载
  • 附件3:五显2016年未通过发展测评教师名单.xls (23kb) 下载
编辑:张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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