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现将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舒纪发﹝201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对“四风”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工作的通知》(舒教办﹝2014﹞30号)等文件严格执行。
附:关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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