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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报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30日 07:57:01 访问量:257

 

 

 

 

 

 

 

 

舒教监〔2017〕18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报

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进一步

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报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 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并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在校园发生

 

附件:《关于通报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 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5号)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 附件(1个)
  • 国教督办函[2017]25号.pdf (4600kb) 下载
编辑:徐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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