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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教师 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04月26日 12:42:04 访问量:517

 

 




舒教〔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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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在职教师

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舒城县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坚决抓好工作落实。

 

2021年4月20日

 

 

舒城县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部署,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坚决抵制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行为发生,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及《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深入开展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教育”活动要求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坚守教育初心、爱岗敬业修德、奉献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整治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有偿补课、校外兼职等问题“亮剑”,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优化教育行风。

三、时间安排

2021年4月至2021年12

四、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补课班、辅导班培训班、兴趣班等,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辅导或培训的;

2.在职教师为他人组织的小饭桌介绍生源、担任辅导教师的;

3.在职教师以为亲帮忙之名义进行各类有偿辅导的;

4.教师之间相互推介生源,为对方提供学生信息,或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并从中获利的;

5.未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职教师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的;

6.在职教师以及直接或间接方式(体罚、辱骂、歧视等)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学生的;

7.以病假或其他理由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自行开办或参与校外补课及培训班的;

8.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诱导学生参与在线教育并牟取利益的;

9.其他可以定性为违规办班补课或兼职行为的;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和督查。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深入研究谋划本辖区、本校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辖区、本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强化学习教育。各校通过校本培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师德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等,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和办学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行为。各学校全年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4

3.开展承诺活动。要集中开展一次承诺活动各校校长签订《舒城县中小学校治理有偿家教承诺书》(附件2),教师签订《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附件3),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同时做好践诺工作。学校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对照检查认真查摆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改正。同时填写《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对照检查表》(附件4),学校收集归档,作为个人2021年年度考核的依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进行对照检查。

3.公开举报渠道。强化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监管,县教育局设立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投诉举报电话(0564-8661641,86698818622385)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cj****@163.com)各校通过QQ微信家长群、网络平台和在班级张贴舒城县中小学校治理有偿家教承诺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社会公布县教育局和有偿家教、校外兼职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加大查处力度。县教育局将组织精干力量对各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教育局组建3个督查〈暗访〉组,在全县域范围内开展双休日全天巡查,周一至周五12:00时至14:00时、17:00时至21:00时进行时段巡查)。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第一时间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相关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党政领导进行问责。县教育局每月底对当月查处的问题进行全系统通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负面典型案例汇集成册,开展警示教育。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教师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抓好结合。各校要组织在职教师全员参加专项治理活动,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使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要健全工作台账,完善规范办学工作相关资料档案。

3.加大督查,务求实效。各校要切实、全面对照本行动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处理结果报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实处理不及时、处理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对当事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等处理。

各校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请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监察室。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违规查处情况等材料每月25日前报送

 

附件: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

2.舒城县中小学校治理有偿家教承诺书

3.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4.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对照检查表

 

 

 

 

 

 

附件1

 

舒城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

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包训祥

副组长:汪泽雨  鲍官平  杨云飞

成  员:张  旭  汪建华  陈先荣

李海林  陈传俊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张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舒城县中小学校治理违规补课等问题承诺书

 

为推动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高效、深入、有力开展,我校郑重承诺如下:

1.坚决履行校长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并组织开展好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2.开展常态化师德教育工作,通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教育初心,自觉拒绝有偿家教。

3.加大自查、核查及惩戒力度,对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违反师德规定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接到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影响教师形象、损害学校和教育声誉等问题的发生。

4.健全治理违规补课、校外兼职长效机制,建立自查常态制度,通过与家长和学生面谈等方式,主动了解本校教师有无违规补课、校外兼职现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共同营造拒绝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以上承诺,我校将严格遵守,请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学校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电话:

舒城县教育局教师违规补课、校外兼职投诉举报电话:0564-86616418669881,8622385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附件3

 

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拒绝违规补课、校外兼职承诺书

 

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师德规范,我郑重承诺:

1.积极参加师德教育和师德实践活动,自觉提高自身师德修养,恪守师德规范,争做“四有”好老师。

2.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不收取任何相关的介绍费和信息费等费用。    

3.不要求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4.不进行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5.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师德师风要求。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请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附件4

舒城县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对照检查表

单位:                  姓名:           所授学科: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对照内容

是否存在此种行为(是或否)

下一步打算

备注

1

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补课班、辅导班、培训班、兴趣班等,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辅导或培训的;

 

 

 

2

在职教师为他人组织的“小饭桌”介绍生源、担任辅导教师的;

 

3

在职教师以为亲友帮忙之名义进行各类有偿辅导的;

 

4

教师之间相互推介生源,为对方提供学生信息,或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并从中获利的;

 

5

未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职教师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的;

 

6

在职教师以及直接或间接方式(体罚、辱骂、歧视等)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学生的;

 

7

以病假或其他理由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自行开办或参与校外补课及培训班的;

 

8

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诱导学生参与在线教育并牟取利益的;

 

注:本表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个人保存一份。

 

 

 

 

 

抄送:

舒城县教育局                     2021423印发

                                           1

编辑:张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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