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2017年2月中下旬,县教育局党组组织了7个考核组对全县12所完职中、27所中心校、13所初级中学、2所县直小学、2所城区小学、1所特教学校计57所学校领导班子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组通过学校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看资料逐项量分等方式,对各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各学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予以应有重视,工作有部署、宣传教育形成常态,特别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都能按要求扎实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能够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抓落实。
二是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在日常工作中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实,具体表现在: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坚持校务公开(财务公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事项公开透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坚持收费公示、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等);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压缩招待费、严控公务用车、重大个人事项主动报告等);坚持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
三是综合评价总体向好。从测评来看:取得良好评价等次以上的学校占考核学校总数的95%;从个别座谈来看: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总体是满意的。
依据舒教〔2017〕3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河棚中心校、晓天中学、高峰中心校、舒城中学、特教学校、舒城二中、桃溪中学、杭埠中心校、千人桥中心校、汤池中心校、五显中心校、干汊河中学等12所学校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评价优秀等次,并通报表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够规范,资料不健全、缺乏系统性,少数学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在“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品评)的继承和发扬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少数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效能建设、财务和项目管理、公务接待和津补贴管理、校务公开、实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极少数学校在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方面,还存在管理不严,执行不到位,甚至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极少数学校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制度不健全,凝聚力不强,从而导致战斗力、执行力弱化等等。希望各级各类学校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中共舒城县教育局党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