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09:23:46 访问量:1400

 

 

 



舒教监〔2018〕11号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 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是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2018〕133号)精神,现就我县教育系统学校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要求,建立应急机制,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把防控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流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和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相关工作制度,保证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包括流感、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校要尽快开展一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切实上好健康教育课。同时,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知识竞赛等不同宣传教育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个人卫生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四、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坚持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2018〕133号)

 

2018年3月21日

 

 

编辑:张荣林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安徽省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安徽省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