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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24日 11:01:42 访问量:1226

 

六教基〔201671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六安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通报》(皖教秘基〔2016〕111号),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铜陵一中等5所学校做出了处理,其中明光中学再次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本轮省级督查中,我市没有违规办学的行为受到通报,这得益于各地、各校的高度重视与不断努力。但根据平日的举报情况及违规办学通报来看,我市违规办学行为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规范办学成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引以为戒。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端正办学思想,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要从省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不得执意违规。

    二、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禁违规补课。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无论是公办、民办寄宿制学校,节假日必须依法放假,不准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对违规补课学校一经查实,教育主管部门将严肃处理。

三、建立督查常规,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定期对辖区学校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学校对办学行为进行自查、自省、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规办学从严查处,巩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成果。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努力维护我市规范办学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暗访调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予以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纳入市对各地各校年终工作考评内容,每月通报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通报

 

六安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编辑:张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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