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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20年05月12日 08:33:51 访问量:655

附件二:

2020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

考试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20〕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20 年九年级学生,均需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0年八年级学生,均须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成绩及运用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两个学科,考生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两个学科中的各一个实验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物理10分、化学1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同时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2020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成绩计入生物学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方法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六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见附件)进行。

2020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0分钟,不具备设考条件的,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关学校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原则上2020年5月下旬至5月底前完成,个别因报名等特殊情况的须于6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情况等自行确定,报同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于5月15日前将九年级报考人数报市教体局后勤管理中心。5月20日到市教体局后勤管理中心(六安一中东校区综合楼)领取试卷。

2020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于本学期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和市属有关学校确定。请各县区和市属有关学校5月20日到市教育局(六安一中东校区综合楼)领取试卷电子版,试卷由学校印制。

市教体局将提前在六安市教体局网站上公布考试实验题目。

五、考试地点

1、考点由各县区本着“公平公正、方便学生、利于防控、安全第一”的原则合理设置,可采取集中或分片的方式设置。

2、市属学校考生按中考报考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分别到金安区、裕安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考试。市开发区纳入金安区参加考试。

六、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

1、各地各校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实施。

2、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考点服务保障人员和考务人员的健康审查,并由审查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设置考试场地、设施和器材,并严格做好消毒工作;严格进入考场人员审查,非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所有进入考场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安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学生科学佩戴口罩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的通知》(卫健疾控秘〔2020〕12号)要求,科学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前及考试结束后,安排专人督促每位学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根据报考人数和考点设置情况,优化细化考试流程,采取错时、错峰、分批及适当增加考试天数等措施,严格控制考场周边及考场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切实降低人员聚集风险;考场人员进出保持人流的单循环,避免人员过分集中。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须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并安排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随队。领队要对学生疫情防控、生活、交通安全等负责,不得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控制车内人数,保持安全距离,乘坐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驾驶员个人防护。按照车辆消毒的规范,对车厢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教师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严格执行分时、错峰就餐要求,注意保持就餐安全距离、排队间距以及餐具的消毒卫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并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批后方可予以免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分别酌定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八、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实现实验操作考试科学化、规范化,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组,明确办事机构,并切实负起责任;考点要要成立防控、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小组,按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类人员,做到职责分明,精干高效,对考务、监考等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生实行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各县区和设考学校要参照《六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见附件),成立相应的考务组织机构,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制定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编印考务手册等,实施方案请于5月底前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切不可有松懈、麻痹思想,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亲临考点,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完成。各县、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点设置要严格按照减少考生聚集和流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要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配备实验室安全保护、清洁消毒用品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验操作考试应急预案,编印考务手册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

3.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要强化监考人员责任意识,监考教师要严格依照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为维护实验操作考试的严肃性,各县、区要加强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的监督、监察、指导,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对本辖区内的考风考纪负责。

4.规范收费,合理支出。仍按照六安市物价局(六价费[2004]76号)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实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初三毕业生每生8元,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其中2元上缴市教体局用于命题、制卷等(收款单位: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账号:000****10003400000088;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转账时请在备注栏填写我局单位代码081001)。

各地报名考试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考试活动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挤占和挪用,要认真做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务支出预算,不足部分由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解决。

各县区教育行政、市属有关学校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及时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初中学校,宣传到相关教师、每一位考生和家长。

 

附件:六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

 

 

 

 

附件:

六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

实验操作考试规程

 

为规范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考试对象

2020年九年级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中的实验。

三、考试科目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个学科,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原来各6个实验题减少至各4个实验题,考生随机抽取两个学科中的各一个实验题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原则上于2020年5月下旬至5月底前完成,个别因报名等特殊情况的须6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情况等自行确定,报同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五、考试成绩

2020年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物理10分、化学10分),同时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六、考试组织

(一)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装备部门具体负责。

(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

(三)各县、区负责组织报名,确定考点,组建考试队伍,安排考试日程,组织施考。

七、考点及考场

(一)考点设置学校应具备开设24组分组实验的能力。

(二)每个考点至少设2个考场,理、化各一个,每个考场24组。

(三)考点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立体温检测和隔离观察室,设置考试警戒区,并有明显的警戒线,警戒区域出口处设执勤人员。

(四)考点在考前应按试题要求备齐备好实验器材、清洁消毒用品,并有足够的备用仪器、药品等,以便随时更换。每天考前考后做好实验室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五)每组实验桌上必须配备有必要的废物罐、废液罐、洗涤用水、擦桌布等,并贴好固定桌号。

(六)考点设有试卷保管室、待测考生休息室、医务室。

(七)各考点要在校门口张贴“×××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中学考点”的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纪律的行为和处罚》,存车处、医务室、厕所、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

(八)考试前一天封闭考场,停考期间关闭考场,除准备仪器、药品的考务人员外,其他一律不得进入。

八、考务人员

(一)每考点设正、副考点主任各1名。

(二)考场内:每考场设主考1人,考试评分员8人,监考员2人,监考人员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派。

(三)考场外:负责组织引导考生入场的领考员1人,考点点名抽签的2人(1人负责点名抽签,1人负责监签),负责准备仪器的3人,试卷保密2人,其他考务人员自定。

(四)考务人员必须佩戴相关胸证和口罩,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九、考生入场

(一)考生进入考点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带口罩、检测体温。考生经点名后,安排专人督促每位学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然后由考务员宣读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

(二)抽签:设签48个,物理、化学各24个,签上标明考场和桌号,一次性抽签,当众由考生自己抽,严禁代抽,严禁对换签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抽签后由考务人员带入考场。

(三)考核评分员在考生入场前按试题要求,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

十、考试

(一)考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后方能操作,考试结束,由主考宣布后考生停止操作并立即退场。

(二)考试评分员根据“评分标准”当场按步骤赋分,简要说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后交监考员。

(三)考试评分员在赋分时,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经主考同意,并在评分表的修改处当场由考试评分员和主考共同签字。

(四)每科考试结束,监考员收齐试卷和评分表后认真清点,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序装订后装入试卷密封袋当场密封,并填写密封袋封面的有关栏目后交主考签字保管,主考在每半天考试停止后,送交试卷保管人员。

十一、试卷传递及保密

(一)试卷保管员提前半小时按上午(下午)场次一次将试卷送各考场交主考保管(须签字接单)。上午(下午)考试停止后,由主考和监考员共同将密封试卷袋送试卷保管室。

(二)整个考试结束,将全部试卷(考生评分表)送交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进行登分。

十二、考试期间: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各县、区派巡视人员,负责监察考试实施情况。

十三、考试安全:考试期间各县区要采取有效安全保正措施,确保考务人员和考生的人身安全。

 

 

附件1、考试评分人员选聘及培训要求;

附件2、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附件3、监考及评分规则;

附件4、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附件5、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6、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附件1:

考试评分人员选聘及培训要求

 

一、选聘范围: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和业务能力强的初中或高中理、化、生教师。

二、选聘条件: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

三、选聘原则:本校理、化、生教师不监考本校学生。

四、考试评分员一律佩戴证件,证件上有本人照片、工作单位和姓名,防止私下调换,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五、考前3天对考核评分员进行培训,每个评分员要熟练掌握每一题评分细则,培训结束时各考点对评分员要进行闭卷测试,对测试成绩不好的要予以调换。

 

 

 

 

 

 

 

 

 

 

 

附件2: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点主任

负责本考点的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

二、考场主考

1、负责本考场内的全面工作,监督本考场的考试秩序,保证本考场考试顺利进行。

2、掌握考试时间,宣布考试的开始与结束。考生进场后,要逐个核对准考证,严防冒名顶替。

3、负责处理和反映本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发现考场内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认真,应当场进行批评帮助,情节严重者应当告知考点主任处理。

4、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

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

三、监考人员

1、熟悉考场内的考务工作。    

2、监视考生按考试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考试,监督、检查考核评分员的工作情况,发现不按规定操作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

3、每日上午考前5分钟一次性分发考题及评分表。

4、考试开始后,考生未到,视为缺考,监考人员与点名人员联在缺考考生的评分表上填写“缺考”准考号。

5、考试结束后,抓紧时间收评分表及答案,并按考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后装订,经主考验收,装袋、封口、贴封条,‘填写好试卷封面有关栏目。

四、考核评分员

1、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学科实验操作试题的评分细则。评分时要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赋分时,不允许有任何徇私舞弊行为,对所有考生要一视同仁。

3、考前1 0分钟进场到位,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

4、考生进场后要提示考生填写准考号、姓名,并核对签号和准考证是否有误,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考点主任处理。

5、考生操作时,评分员要根据评分细则按步骤及时、准确、公正赋分,并在评分表签名。每科考试结束,评分员将考生的评分表和试卷一同交监考员。

6、考核评分员赋分时,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经主考同意,并在修改处当场由主考和评分员共同签名。

7、考试结束后,要迅速累分并记入评分表,签名,不得影响下一场考试。如不按要求赋分只记总分或评分不签名的,该评分表无效,后果由评分员负责。

8、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违纪行为要立即制止,出现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向主考请示。

9、考试结束后,要立即让考生停止考试迅速离开座位、退场。

10、考试中发现评分人员不按评分细则评分,工作不负责任,评分与考生实际操作不符,给考生随意记分,造成不

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抽签员、监签员

工作要认真负责,监守岗位。两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考生抽签,一人负责监签。考生抽签前要当众混签,考生抽签后,将签牌和准考证一同交监签员,监签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写上签号,并将签牌收回,重新装入签袋,每日上下午考前10分钟进岗,考前5分钟开始抽签。

六、考务员职责

考务员甲、乙、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考务员甲专门负责收、发试卷袋,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封口的试卷袋收回,连同准考证存根一同送保管室,并签名。

考务员乙、丙两人,一人负责点名,一人负责组织列队,宣讲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点名前要求考生列队进入警戒区。点名时以18人为单位成相应的队列,点名后,宣讲考生须知、考场纪律。点名时间,每场考前1 0分钟,点名未到,考试开始仍未到者视为缺考,并填写“缺考登记表交考务员丙,再按考场交监考员。考务员丙负责组织某一队列,准备抽签,抽签后以考场为单位列队,将考生带至考场门前。

七、考场实验员

负责整个考试期间的仪器、材料、药品的准备工作,对考试中损坏的仪器及不足的材料、药品,要及时更换及添加。

八、考生领队

1、考生领队要提前2天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场次。

2、考生领队应于考前一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熟悉考点和考场环境。

3、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场纪律和考生须知,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

4、考生到达考点后,领队要和考生一起按考点办公室的安排,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考试,要做到考生不离开领队,领队不离开考生,不准任何考生单独行动。

5、考前要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教育,沉着、冷静,做好应考前的准备工作,正常发挥实验操作水平。

6、关心考生生活,负责安排考生往返交通,确保考生安全。

7、每场入场前清点考生人数,考前1 O分钟按考号顺序组织考生列队,等待点名。

8、每场考试结束,领队要及时将考生带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9、做好上下联络,协助考点处理有关问题。

 

 

 

 

 

附件3:

监 考 及 评 分 规 则

 

一、监考评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和掌握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既要热情关怀考生,又要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务、监考、评分人员在考试前三十分钟各自进入工作岗位。

三、监考及评分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话,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四、评分人员在给考生评分时,应具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给考生打分,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五、监考及评分人员发现考生作弊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必要时要向主考报告。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学生,发现考生有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七、监考员及评分员不准擅离职守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有权制制止除考点主任、纪检员、巡视员以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八、评分员对考生在实验操作中牵扯到给分点内容方面提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文字印刷不清及实验仪器准备不足、药品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应予以答复和积极解决。

九、监考及评分人员应认真执行考场规则,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其中包括各类工作人员打招呼,传纸条等)。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监考及评分人员应回避子女、亲属及本校考生,如遇此情况,应由其他老师临时替换。

 

 

 

 

 

 

 

 

 

 

 

 

 

 

 

附件4: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工作人员在监考中不履行职责,抽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取消当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2、评分员在每场开考前没有把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而耽误考生考试的;

3、擅自变动考生操作考试时间,造成考点或部分考场纪律混乱的;

4、在学生操作过程中,对考生做指导与暗示的;

5、在监考和评分中,丢失、损坏考生答卷和教学仪器,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评分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7、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8、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以权谋私的;

9、诬陷、打击、报复学生的;

10、偷换、涂改考生成绩的。

 

 

 

附件5:

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实验报告、复习资料等,只许带钢笔或圆珠笔等必须文具。

二、考生在考前五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三、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指挥。宣布考试开始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操作并退场,且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测考生在一起交谈。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以零分计算。

四、考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不准乱倒化学废液,损坏实验仪器要按价赔偿。

五、考生在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考核人员工作。有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开考未到者,视为缺考;不参加考试者,不予补考,一律视为零分。

 

 

 

 

 

 

 

附件6:

考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宣布考试开考前动手操作的;

三、考试终止后继续操作的;

四、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五、考试期间故意毁坏实验仪器,浪费化学药品的;

六、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七、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八、伪造证件,请他人代考的;

考生有前四种行为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有后四种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编辑:张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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