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舒城县2018年
春学期
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
1.全县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园幼儿(在2017年各幼儿园上报资助名册的基础上,与村、乡镇扶贫部门联系,补充2017年9月、11月乡镇摸底补发和2017年建档立卡家庭调整新增的幼儿,核减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幼儿);
2.非建档立卡家庭的孤儿(特困供养)、农村低保、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幼儿子女和因突发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须提供相关证件,或村、乡镇、就诊医院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幼儿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程序逐级做好评审、公示工作,在《登记表》上按困难程度做好排序,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二、报送要求
1. 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确保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幼儿一个不漏,应助尽助。幼儿监护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原信用社)存折姓名、账号必须准确无误。
2. 2017年已上报的幼儿申请材料从资助中心领回,新增幼儿须提供乡镇扶贫工作站导出并盖章的含有幼儿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表原件。各幼儿园、中心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公示、汇总、统计,幼儿提供的佐证材料由幼儿园留存,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3. 报送时间。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中心校为单位将附件1《受助幼儿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到邮箱:751156****@qq.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中心校公章)报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621170、8622820。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3至5周岁建档立卡家庭幼儿或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没有入园的,要动员全部入园,保教费由政府资助或从园内资助资金中考虑解决;特殊原因不能入园的,要宣传到位,查清原因,填报《幼儿未入园情况登记表》。
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印发的《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舒教助〔2017〕11号)文件要求,除政府资助外,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3%的资金用于减免幼儿的保教费、生活补助等。
附件:1.舒城县学前资助受助幼儿信息登记表
2.舒城县(3—5周岁)幼儿未入园情况登记表
3.皖教秘〔2017〕510号文件
4.《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幼儿信息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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