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
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舒政办秘〔2017〕113号)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汇总材料报送县残联审批,现将《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做好宣传工作。各中心校要将《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下发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全县所有中小学要将文件放大印刷,张贴于学校宣传栏,并由班主任宣讲到所有学生,让全体学生了解这一资助政策。
2.按时上报材料。各学校做好摸底工作,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按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乡镇以中心校进行初审,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乡镇残联审批后,学校统一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4)和《舒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花名册》(附件5),电子表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751156****@qq.com邮箱,同时报送一份纸质表,并将个人申请材料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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