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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教〔2019〕45号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2019学年度县级示范食堂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市场监管所:
为全面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重要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做好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从2019年4月开始,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学校“示范食堂”评比活动。通过食堂所在学校自行上报,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食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照《舒城县学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设考评细则》逐项打分,总分在90分以上者,视为达到“示范食堂”基本标准,对基本“达标”食堂再由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联合现场评估、验收并结合全年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确认,现决定命名:舒城县职业学校、城关幼儿园、舒城第一中学、舒城县千人桥中学、舒城第三中学、柏林乡中心学校、春秋中心学校、高峰乡五桥中心小学、重阳中学、白马垱初级中学、桃溪镇三沟小学、文翁中学、千人桥小学、棠树乡八里辅导区小学、晓天中心学校、百神庙镇中心学校、千人桥镇中心学校、五显镇中心学校、桃溪镇中心学校、洪庙初级中学共20所学校为舒城县2018-2019年度学校“示范食堂”。希望上述示范食堂所在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和营养搭配管理,不断完善软、硬件条件,不断探索适合本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再创佳绩。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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