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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教基〔2019〕11号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社局 舒城县发改委关于印发《舒城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司〔2017〕2号)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舒城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社局 舒城县发改委
2019年2月28日
舒城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司〔2017〕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和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发改委《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19〕5号)文件精神,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9年春学期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此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把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坚持素质教育,以开展学生活动为主要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于民原则。课后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努力为接送和看管孩子有实际困难的家长提供帮助和服务。
(二)自愿参加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需求和意愿,建立学生申请、家长签字、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工作机制。自愿参加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不同形式的课外活动。
(三)个性化需求原则。以“丰富生活、发展个性、培养兴趣、拓宽知识、开发潜能”为宗旨,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尽可能发挥每个学生的聪明才智,挖掘每个学生的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分类实施区别对待的原则。把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区分开,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区分开,寄宿制学校与非寄宿制学校区分开,分类实施区别对待,同时与学校营养餐工作相结合,真正满足学生和家长的不同需求,让家长满意。
三、工作内容和形式
(一)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班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至六年级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班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
(二)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
(三)高中阶段:以学法指导、课外阅读、社团活动和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缺补差为主。课后服务时间,周末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假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需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实事工程,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使家校共育发挥更好作用;通过全体教职工会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得到广大教职工理解和支持;通过新闻媒体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切实把课后服务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二)加强管理
1.加强课程管理。各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要求,确保开齐开足课程。要严格执行省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用。非寄宿制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为名增设晚自习。
2.加强资源配置。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运用校内师资和设施设备等各种资源,科学合理安排服务项目。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向社会聘用科技类、艺体类专业人士参加课后服务。
3.加强教师管理。要提高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合理界定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入教师课时总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助。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行为。严禁变相补课.
4.加强课后服务监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对以行政班形式整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教育局成立舒城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定期对课后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教育与发改、人社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城乡课后服务启动工作的推动,以及对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的管理。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督导、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违规发放补贴。人社等部门负责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各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教研、后勤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细化方案,保证课后服务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课后服务经费。课后服务是学校主动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家长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的服务行为。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舒城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舒城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传友(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鲍官平(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光耀(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云飞(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梅(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德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
汪泽雨(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股,李德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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