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和实验操作
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完中,各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2号)、《六安市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六教〔2020〕3号)和《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方案、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及实验操作考试规程>的通知》(六教秘〔2021〕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全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和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县教育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和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校依据县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和实验操作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和考试期间应急处置预案,于4月12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联系人:基教股 桂河冰,电话,8661641,邮箱,SCJJK8661****@163.com。
联系人:教仪站 金庆龙,电话,8661643,邮箱,411243331@****
附件一: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二: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
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五育”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同时,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各个环节,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有序。
2、考试对象与范围
凡在我县报考202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舒城职业学校。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五、评分标准
六、考试办法
1.考生准考证由县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印制,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均视作自动弃考,考几项算几项成绩,不考不得分。
2.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每人测试3次,以最好成绩计算;足球绕杆运球每人测试2次,以最好成绩计算;1000米跑、800米跑、1分钟跳绳、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每人限测一次。
3.每个考生两个项目考试原则上应在半日之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进行。
4.每个考生的考试项目必须在中考报名时确定。一旦确定,不能更改。具体实施按中考报名会要求操作。
5.每个项目考试成绩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以整数计算,不得出现小数。
七、免考与缓考
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对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的免考、缓考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或缓考。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考生申请时,须出示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的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县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总分。
4.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
5.县教育局审核组在考试当天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对因肢残申报免考的学生,县审核组在审批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人员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6.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批。
7.各校对申请免考或缓考的学生要“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并留好相关材料备查,杜绝漏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
八、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
1.各校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实施。
2.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前,各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点服务保障人员和考务人员的健康审查,并由审查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设置考试场地、设施和器材,并严格做好消毒工作,严格进入考场人员审查,非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所有进入考场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考试前及考试结束后,安排专人督促每位学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安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学生科学佩戴口罩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的通知》(卫健疾控秘〔2020〕12号)要求,科学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报考人数和考点设置情况,优化细化考试流程,采取错时、错峰、分批等措施,严格控制考场周边及考场内人员密度,考场人员进出保持人流的单循环,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切实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须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并安排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随队。领队要对学生疫情防控、生活、交通安全等负责,不得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控制车内人数,保持安全距离,乘坐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驾驶员个人防护,按照车辆消毒的规范,对车厢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教师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严格执行分时、错峰就餐要求,注意保持就餐安全距离、排队间距以及餐具的消毒卫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凡患有疾病、有心肺既往病史,不适合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要坚决实行免考。每位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与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签字确认(体检表留校备查),教育学生和告知家长,应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同时,考试前给考生预留热身时间,由带队体育老师组织考生进行充分热身,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考点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措施,实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场地环境、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设施器材必须经过专业人员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考务人员要能正确、熟练、安全使用考试器材;各项目考试进行全程监控摄像,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6.考点要成立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疫情防控与安全保障预案。考点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防控指导员、专业急救人员以及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全面保障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九、组织领导
1.全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在县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成立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筹划,科学制定方案预案,精心编印考务手册、考生须知等材料,及时公布考试实施方案,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考试组织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范、平稳有序。
2.各校要科学制定合理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计划,遵循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体育运动规律,认真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在做好学生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体育锻炼,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3.各校校长对本校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风考纪工作负总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局科学调配考务人员和考试设备器材,加强对考务人员业务、纪律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各校要加强对考生、送考人员的安全和考风考纪教育;要强化责任意识,杜绝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4.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教务人员、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等参加的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弄清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本校学生安全参加考试;要及时宣传,正确引导,耐心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
5.体育和健康学科考试收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8〕40号),收费标准为每生10元,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应予以减免,补考不得再收费。
6.各校应对学生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完善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改进体育与健康教育的办法与措施。
附件:1.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项目测试基本规则;
2.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
3.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4.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表;
5.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
附件1:
2021年六安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
测试项目基本规则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市教体局对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各个测试项目提出如下基本规则。
一、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
(一)测试方法
在标准田径场跑道上进行,至少2人以上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如因跌跤或其他因素未跑到终点的以零分计算。考生躯干部过终点线后沿的垂直面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二)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向考生提醒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时,考生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
3.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在跑完后不要立即停下,应做适宜的整理活动。
4.考生不得踩、跨起跑线或抢跑,发现立即召回重跑。
二、立定跳远
(一)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厘米为单位计分,不计小数。
(二)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进行测试。
三、一分钟跳绳
(一)测试方法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单位为次。
(二)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2.测试过程中,中途失利时不停表(该次不计数),考生应尽快调整继续跳。
四、足球绕杆运球
(一)场地器材
在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场,划定30米×5米区域,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共设5个标志物,各标志物间距5米,测试用球使用《足球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用球。
(二)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和球均过终点线时停表。每人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录测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一原则进位。
(三)注意事项
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五、掷实心球
(一)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起掷线后,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持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去。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过线投掷。每人投掷三次,垂直丈量投掷线的后沿至球落地点的最近距离,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实心球必须从肩上方投出。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
2.投出的球必须落在投掷区边线的内沿以内,考生必须在球落地后,从投掷线后方离开投掷区域。
六、引体向上(男生)
(一)测试方法
考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距离与肩同宽或稍宽成直臂悬垂姿势。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当下颚超过横杠上沿时为完成一次。测试单位为次。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引体时下颚必须达到单杠的上沿,不能有摆动、屈膝、挺腹等动作。
2.考生有违例动作不予计数。
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
(一)测试方法
考生仰卧于软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左右,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踝关节固定在垫上。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监考教师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
(二)注意事项
考生双脚必须放于垫上,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 | |||||||||||||
男 生 | 女 生 | ||||||||||||
分值 | 1000 | 足球 | 一分钟 | 立定 | 掷实 | 引体 | 分值 | 800 | 足球 | 一分钟 | 立定 | 掷实 |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
30 | 3'40" | 7”5 | 180 | 250 | 12.4 | 15 | 30 | 3'25" | 8”1 | 172 | 202 | 7.8 | 52 |
29 | 3'43″ | 8”2 | 172 | 247 | 11.8 | - | 29 | 3'29" | 9”7 | 162 | 198 | 7.6 | 50 |
28 | 3'46″ | 8”9 | 164 | 244 | 11.2 | 14 | 28 | 3'34" | 11”3 | 153 | 195 | 7.5 | 49 |
27 | 3'50" | 9”3 | 152 | 241 | 10.3 | - | 27 | 3'39" | 12”0 | 141 | 190 | 7.3 | 47 |
26 | 3'55″ | 9”7 | 140 | 238 | 9.4 | 13 | 26 | 3'44" | 12”7 | 130 | 186 | 7.2 | 46 |
25 | 4'00″ | 10”1 | 132 | 231 | 9 | - | 25 | 3'49" | 13”3 | 122 | 181 | 7 | 44 |
24 | 4'05" | 10”5 | 125 | 225 | 8.5 | 12 | 24 | 3'55" | 14”0 | 115 | 176 | 6.9 | 42 |
23 | 4'15" | 11”2 | 115 | 219 | 8.1 | - | 23 | 4'03" | 15”1 | 107 | 171 | 6.7 | 39 |
22 | 4'20" | 11”9 | 106 | 213 | 7.6 | 11 | 22 | 4'11" | 16”4 | 99 | 167 | 6.6 | 36 |
21 | 4'30" | 12”4 | 98 | 207 | 7.2 | - | 21 | 4'20" | 17”5 | 90 | 161 | 6.4 | 32 |
20 | 4'40" | 12”9 | 90 | 200 | 6.7 | 10 | 20 | 4'28" | 18”6 | 82 | 156 | 6.3 | 29 |
19 | 4'47" | 13”2 | 77 | 193 | 6 | - | 19 | 4'36" | 19”3 | 70 | 151 | 6.1 | 26 |
18 | 4'55" | 13”5 | 64 | 185 | 5.6 | 9 | 18 | 4'45" | 20”1 | 58 | 146 | 6 | 25 |
17 | 5'01″ | 13”8 | 63 | 184 | 5.4 | - | 17 | 4'48" | 20”3 | 57 | 144 | 5.9 | 24 |
16 | 5'08″ | 14”1 | 62 | 182 | 5.2 | 8 | 16 | 4'51" | 20”6 | 56 | 143 | 5.8 | 23 |
15 | 5'15" | 14”3 | 60 | 181 | 5.1 | - | 15 | 4'55" | 21”3 | 54 | 141 | 5.7 | 22 |
14 | 5'21″ | 14”5 | 58 | 179 | 4.9 | 7 | 14 | 4'58" | 22”0 | 52 | 140 | 5.6 | 21 |
13 | 5'28″ | 14”7 | 55 | 177 | 4.8 | - | 13 | 5'01" | 22”3 | 50 | 138 | 5.5 | 20 |
12 | 5'35" | 15”0 | 53 | 175 | 4.6 | 6 | 12 | 5'05" | 22”7 | 48 | 136 | 5.4 | 19 |
11 | 5'41″ | 15”2 | 50 | 174 | 4.5 | - | 11 | 5'08" | 23”0 | 46 | 134 | 5.2 | 18 |
10 | 5'48″ | 15”5 | 48 | 172 | 4.4 | 5 | 10 | 5'11" | 23”3 | 44 | 133 | 5.1 | 17 |
9 | 5'55" | 15”8 | 46 | 171 | 4.3 | - | 9 | 5'15" | 23”7 | 42 | 131 | 4.9 | 16 |
8 | 6'01″ | 16”2 | 44 | 169 | 4.1 | 4 | 8 | 5'18" | 24”2 | 40 | 130 | 4.8 | 15 |
7 | 6'08″ | 16”5 | 40 | 167 | 3.9 | - | 7 | 5'21" | 24”6 | 36 | 128 | 4.6 | 14 |
6 | 6'15" | 16”9 | 37 | 166 | 3.6 | 3 | 6 | 5'25" | 25”1 | 33 | 126 | 4.5 | 13 |
5 | 6'21″ | 17”2 | 34 | 164 | 3.5 | - | 5 | 5'28" | 25”7 | 31 | 124 | 4.4 | 12 |
4 | 6'28″ | 17”5 | 31 | 163 | 3.3 | 2 | 4 | 5'31" | 26”3 | 29 | 123 | 4.3 | 11 |
3 | 6'35" | 17”7 | 28 | 162 | 3.2 | - | 3 | 5'35" | 26”7 | 27 | 121 | 4.1 | 10 |
2 | 6'42″ | 17”9 | 25 | 160 | 3.0 | 1 | 2 | 5'45" | 27”2 | 25 | 120 | 4.0 | 9 |
1 | 6'49″ | 18”2 | 20 | 128 | 2.4 | - | 1 | 5'55" | 27”7 | 18 | 84 | 2.8 | 6 |
附件3:
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学校:
姓名 |
| 班级 |
| 照片 | |||||||
性别 |
| 准考证号 |
| ||||||||
申请免考 缓考原因 | (须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 ||||||||||
家长 |
| 班主任 签 名 |
| 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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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组意 见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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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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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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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一式二份。批准后的申请表,一份进考生档案,一份存学校备查。 | |||||||||||
2、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需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 |||||||||||
附件4:
2021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表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届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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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及班级 |
| 准考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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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项目及成绩 | |||||||||||||||||
足球绕杆运球 | 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坐) | 1000(800)米跑 | 一分钟跳绳 | 立定跳远 | 掷实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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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分 值 | 成 绩 | 分 值 | 成绩 | 分 值 | 成绩 | 分值 | 成 绩 | 分 值 |
成绩
| 分 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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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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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
| 考试组长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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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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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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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值必须为整数。
附件5:
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 | ||||||||||||
分析 | 总分数 | 优秀 | 良好 | 及格 | 不及格 | 其中因肢残免考人数 | 其中因病伤免考人数 | |||||
总分 | 平均分 | 人数 | 比率 | 人数 | 比率 | 人数 | 比率 | 人数 | 比率 | |||
总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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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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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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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足球绕杆运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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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跳 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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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掷实心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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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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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引体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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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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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备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级评定标准,各等级标准如下:1.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0~89.9分;及格:60.0~79.9分;不及格:59.9分及以下;2.比率是指达到某一等级的人数占全部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 | ||||||||||||
附件二:
2021年舒城县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方案、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及实验操作考试规程的通知》(六教秘〔2021〕22号)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成绩及运用
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两个学科,考生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两个学科中的各一个实验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物理10分、化学1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同时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成绩计入生物学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方法
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六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见附件)进行。
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0分钟,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各自学校,不具备设考条件的,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学校进行考试。各学校于考试前三日与县教育局教仪站联系(联系电话:8661643),领取试卷电子版,试卷由各学校自行印制。
四、考试时间
九年级学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同时进行,原则上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县教育局将提前在“舒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试实验题目。
五、考试地点
考点本着“公平公正、方便学生、利于防控、安全第一”的原则合理设置,采取九年级集中(舒城职业学校)、八年级分片的方式设置考点。
六、免考规定
1.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并经县教育局核批后方可予以免考。
2.申请免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
3.成绩按总分70%计算,九年级为14分,八年级为7分。
七、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
1.各学校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实施。
2.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服务保障人员的健康审查,并由审查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审查所有涉考人员,所有进入考场人员均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考试前及考试结束后,每位学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严格控制考场周边及考场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切实降低人员聚集风险;考生进出保持人流的单循环,避免人员过分集中。
3.考生到考点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须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并安排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随队。领队要对学生疫情防控、生活、交通安全等负责,不得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控制车内人数,保持安全距离,乘坐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驾驶员个人防护。按照车辆消毒的规范,对车厢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教师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严格执行分时、错峰就餐要求,注意保持就餐安全距离、排队间距以及餐具的消毒卫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八、组织与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实现实验操作考试科学化、规范化,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组,明确办事机构,并切实负起责任。
各校依据县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和考试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各设考学校要参照《六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见附件),成立相应的考务组织机构,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制定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编印考务手册等,《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教仪站备案(报送邮箱:jyz8661643@****)。
2.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切不可有松懈、麻痹思想,学校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亲临考点,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完成。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
3.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要强化监考评分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要求评分教师依照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为维护实验操作考试的严肃性,各学校要加强实验操作考试时考生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等。
4.规范收费,合理支出。仍按照六安市物价局(六价费[2004]76号)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实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初三毕业生每生8元,由县教育局统一收取,其中2元上缴市教体局用于命题、制卷等。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及时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初中学校,宣传到相关教师、每一位考生和家长。
附件:六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
附件:
2021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规程
为规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考试对象
2021年九年级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中的实验。
三、考试科目
2021年九年级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两个学科,考生随机抽取两个学科中的各一个实验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原则上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特殊情况必须于5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各县、区须将具体考试时间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五、考试成绩
2021年九年级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物理10分、化学10分),同时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六、考试组织
(一)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装备部门具体负责。
(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
(三)各县、区负责组织报名,确定考点,组建考试队伍,安排考试日程,组织施考。
七、考点及考场
(一)考点设置学校应具备开设24组分组实验的能力。
(二)每个考点至少设2个考场,理、化各一个,每个考场至少18组。
(三)考点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立体温检测和留置室,设置考试警戒区,并有明显的警戒线,警戒区域出口处设执勤人员。
(四)考点在考前应按试题要求备齐备好实验器材,并有足够的备用仪器、药品等,以便随时更换。
(五)每组实验桌上必须配备有必要的废物罐、废液罐、洗涤用水、擦桌布等,并贴好固定桌号。
(六)考点设有试卷保管室、待测考生休息室、医务室。
(七)各考点要在校门口张贴“×××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中学考点”的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纪律的行为和处罚》,存车处、医务室、厕所、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
(八)考试前一天封闭考场,停考期间关闭考场,除准备仪器、药品的考务人员外,其他一律不得进入。
八、考务人员
(一)每考点设正、副考点主任各1名。
(二)考场内:每考场设主考1人,考试评分员6人,监考员2人,监考人员由县、区教育局选派。
(三)考场外:负责组织引导考生入场的领考员1人,考点点名抽签的2人(1人负责点名抽签,1人负责监签),负责准备仪器的3人,试卷保密2人,其他考务人员自定。
(四)考务人员必须佩戴相关胸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九、考生入场
(一)考生经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然后由考务员宣读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
(二)抽签:设签36个,物理、化学各18个,签上标明考场和桌号,一次性抽签,当众由考生自己抽,严禁代抽,严禁对换签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抽签后由考务人员带入考场。
(三)考核评分员在考生入场前按试题要求,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
十、考试
(一)考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后方能操作,考试结束,由主考宣布后考生停止操作并立即退场。
(二)考试评分员根据“评分标准”当场按步骤赋分,简要说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后交监考员。
(三)考试评分员在赋分时,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经主考同意,并在评分表的修改处当场由考试评分员和主考共同签字。
(四)每科考试结束,监考员收齐试卷和评分表后认真清点,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序装订后装入试卷密封袋当场密封,并填写密封袋封面的有关栏目后交主考签字保管,主考在每半天考试停止后,送交试卷保管人员。
十一、试卷传递及保密
(一)试卷保管员提前半小时按上午(下午)场次一次将试卷送各考场交主考保管(须签字接单)。上午(下午)考试停止后,由主考和监考员共同将密封试卷袋送试卷保管室。
(二)整个考试结束,将全部试卷(考生评分表)送交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进行登分。
十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县、区派巡视人员,负责监察考试实施情况。
十三、考试安全:考试期间各县区要采取有效安全保正措施,确保考务人员和考生的人身安全。
附件1、考试评分人员选聘及培训要求;
附件2、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附件3、监考及评分规则;
附件4、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附件5、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6、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附件1:
考试评分人员选聘及培训要求
一、选聘范围: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和业务能力强的初中或高中理、化、生教师。
二、选聘条件: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
三、选聘原则:本校理、化、生教师不监考本校学生。
四、考试评分员一律佩戴证件,证件上有本人照片、工作单位和姓名,防止私下调换,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五、考前3天对考核评分员进行培训,每个评分员要熟练掌握每一题评分细则,培训结束时各考点对评分员要进行闭卷测试,对测试成绩不好的要予以调换。
附件2: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点主任
负责本考点的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
二、考场主考
1、负责本考场内的全面工作,监督本考场的考试秩序,保证本考场考试顺利进行。
2、掌握考试时间,宣布考试的开始与结束。考生进场后,要逐个核对准考证,严防冒名顶替。
3、负责处理和反映本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发现考场内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认真,应当场进行批评帮助,情节严重者应当告知考点主任处理。
4、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
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
三、监考人员
1、熟悉考场内的考务工作。 .
2、监视考生按考试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考试,监督、检查考核评分员的工作情况,发现不按规定操作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
3、每日上午考前5分钟一次性分发考题及评分表。
4、考试开始后,考生未到,视为缺考,监考人员与点名人员联在缺考考生的评分表上填写“缺考”准考号。
5、考试结束后,抓紧时间收评分表及答案,并按考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后装订,经主考验收,装袋、封口、贴封条,‘填写好试卷封面有关栏目。
四、考核评分员
1、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学科实验操作试题的评分细则。评分时要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赋分时,不允许有任何徇私舞弊行为,对所有考生要一视同仁。
3、考前1 0分钟进场到位,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
4、考生进场后要提示考生填写准考号、姓名,并核对签号和准考证是否有误,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考点主任处理。
5、考生操作时,评分员要根据评分细则按步骤及时、准确、公正赋分,并在评分表签名。每科考试结束,评分员将考生的评分表和试卷一同交监考员。
6、考核评分员赋分时,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经主考同意,并在修改处当场由主考和评分员共同签名。
7、考试结束后,要迅速累分并记入评分表,签名,不得影响下一场考试。如不按要求赋分只记总分或评分不签名的,该评分表无效,后果由评分员负责。
8、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违纪行为要立即制止,出现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向主考请示。
9、考试结束后,要立即让考生停止考试迅速离开座位、退场。
10、考试中发现评分人员不按评分细则评分,工作不负责任,评分与考生实际操作不符,给考生随意记分,造成不
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抽签员、监签员
工作要认真负责,监守岗位。两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考生抽签,一人负责监签。考生抽签前要当众混签,考生抽签后,将签牌和准考证一同交监签员,监签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写上签号,并将签牌收回,重新装入签袋,每日上下午考前10分钟进岗,考前5分钟开始抽签。
六、考务员职责
考务员甲、乙、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考务员甲专门负责收、发试卷袋,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封口的试卷袋收回,连同准考证存根一同送保管室,并签名。
考务员乙、丙两人,一人负责点名,一人负责组织列队,宣讲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点名前要求考生列队进入警戒区。点名时以18人为单位成相应的队列,点名后,宣讲考生须知、考场纪律。点名时间,每场考前10分钟,点名未到,考试开始仍未到者视为缺考,并填写“缺考登记表交考务员丙,再按考场交监考员。考务员丙负责组织某一队列,准备抽签,抽签后以考场为单位列队,将考生带至考场门前。
七、考场实验员
负责整个考试期间的仪器、材料、药品的准备工作,对考试中损坏的仪器及不足的材料、药品,要及时更换及添加。
八、考生领队
1、考生领队要提前2天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场次。
2、考生领队应于考前一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熟悉考点和考场环境。
3、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场纪律和考生须知,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
4、考生到达考点后,领队要和考生一起按考点办公室的安排,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考试,要做到考生不离开领队,领队不离开考生,不准任何考生单独行动。
5、考前要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教育,沉着、冷静,做好应考前的准备工作,正常发挥实验操作水平。
6、关心考生生活,负责安排考生往返交通,确保考生安全。
7、每场入场前清点考生人数,考前10分钟按考号顺序组织考生列队,等待点名。
8、每场考试结束,领队要及时将考生带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9、做好上下联络,协助考点处理有关问题。
附件3:
监 考 及 评 分 规 则
一、监考评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和掌握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既要热情关怀考生,又要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务、监考、评分人员在考试前三十分钟各自进入工作岗位。
三、监考及评分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话,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四、评分人员在给考生评分时,应具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给考生打分,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五、监考及评分人员发现考生作弊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必要时要向主考报告。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学生,发现考生有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七、监考员及评分员不准擅离职守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有权制制止除考点主任、纪检员、巡视员以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八、评分员对考生在实验操作中牵扯到给分点内容方面提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文字印刷不清及实验仪器准备不足、药品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应予以答复和积极解决。
九、监考及评分人员应认真执行考场规则,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其中包括各类工作人员打招呼,传纸条等)。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监考及评分人员应回避子女、亲属及本校考生,如遇此情况,应由其他老师临时替换。
附件4: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工作人员在监考中不履行职责,抽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取消当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2、评分员在每场开考前没有把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而耽误考生考试的;
3、擅自变动考生操作考试时间,造成考点或部分考场纪律混乱的;
4、在学生操作过程中,对考生做指导与暗示的;
5、在监考和评分中,丢失、损坏考生答卷和教学仪器,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评分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7、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8、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以权谋私的;
9、诬陷、打击、报复学生的;
10、偷换、涂改考生成绩的。
附件5:
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实验报告、复习资料等,只许带钢笔或圆珠笔等必须文具。
二、考生在考前五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三、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指挥。宣布考试开始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操作并退场,且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测考生在一起交谈。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以零分计算。
四、考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不准乱倒化学废液,损坏实验仪器要按价赔偿。
五、考生在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考核人员工作。有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开考未到者,视为缺考;不参加考试者,不予补考,一律视为零分。
附件6:
考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宣布考试开考前动手操作的;
三、考试终止后继续操作的;
四、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五、考试期间故意毁坏实验仪器,浪费化学药品的;
六、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七、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八、伪造证件,请他人代考的;
考生有前四种行为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有后四种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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