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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舒城县教育系统人口与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5年04月14日 15:46:55 访问量:805

 

 

 

 


舒教〔2015〕2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舒城县教育系统人口与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关于加强舒城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各学校请于3月10日前将计生专干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教育局计生办邮箱scjy****@126.com。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3月4日 

报:县委组织部,县计生委

关于加强舒城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

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局机关各室: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舒城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舒教〔2008136号),但个别学校对计生工作未高度重视,2013年我县教育系统有计划外生育二孩情况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教职工政策外生育现象,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维护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我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1、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

各学校坚决服从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人口与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各学校务必要清醒认识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坚持不懈地做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当地政府和全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出贡献。

    2、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校为主”工作,健全学校计生网络化管理队伍

实行计划生育“校为主”,即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到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督促指导到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考核评估到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奖惩兑现到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中心学校要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小学和教学点的计生工作。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要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是计划生育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确定责任科室,配备一名专(兼)职计生专干,完职中可以以年级组长为职计生信息员,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点各配备一名兼职计生信息员,形成网格化管理;安排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工作岗位津贴(原则上计生专干每人每月120元),层层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岗位责任,全面管理单位人口与计生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年初与县教育局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要与下属学校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计生管理制度,完善职工计划生育各类簿,督促落实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上报孕情、按程序办理生育证、组织批生女教职工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按时上报相关计生信息,完整收集各类计生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实

1.摸清底子。全面梳理教职工(含家属)名单,建立全员人口登记薄,并及时变更信息;各学校要把本校已婚45周岁以下女教职工(含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下女家属)、未婚教师、单独教师作为计生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列入计生重点管理人群进行结婚、生育、节育管理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计生专干要做到本单位计生重点管理人群计生情况信息心里一本账(附件计生重点管理人群情况登记表模板)。

2.狠抓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要求本单位已婚42周岁(包含42周岁)以下女教师及男教师女家属(结扎对象除外)每半年参加一次孕环检(完职中、中心校到学校所在地乡镇计生服务所参检,县直学校到城关镇计生服务所参检),学校必须登记参检教师孕环检信息。孕环检工作可由计生检查管理对象自主到(计划生育服务所)接受检查后,将孕环检报告上交单位也可以由单位与当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沟通联系,组织统一时间进行孕环检,单位统一收集孕环检报告信息。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孕环检的,计生专干或计生信息员要做到每半年与管理对象见面访视一次,并要做到见面访视有记录。为防止计生管理漏洞,各单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学校要把好管理对象梳理关,要求参加孕环检的对象参加检查时(或见面访视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做到人证一致,防止参加检查人员找人代检

(2) 对已婚45周岁以下女教师请假半年以上的,该女教师必须持请假当月孕环检报告单(结扎对象除外),报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计生办备案,且该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季度必须单位计生专干见面一次,计生专干做好见面记录。如发现可疑现象及时向乡镇计生办汇报,县直学校向县教育局计生办汇报,配合计生管理部门尽快将疑点排除。严禁学校违规审批,严禁已婚45周岁以下女教师短期内分时段分散请假审批;

(3) 男教师的42周岁以下女家属为非在职工作人员的,原则上纳入本校计生管理如该女家属已纳入其所居住地村(街道)、社区计生管理的,由其所在地村(街道)、社区出具计生管理证明给学校集中存档,学校可以不用纳入日常管理。如该女家属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其所在单位出具计生管理证明交给学校的,可以不纳入本校管理。

3、按时准确报送计生信息。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每月月底召开一次计生信息员计生工作例会,县教育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县计生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信息、安排相关工作。各完职中、中心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按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或街道、社区)要求督促所属学校教职工婚、育、术等行为并及时报送相关计生信息,县城7所学校(舒城师范、舒城中学、舒城一中、舒城二中、实验小学、舒师附小、特教学校)属县教育局直接管理,相关信息直接报送县教育局计生办。完职中、中心校在每月报送信息单到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或街道、社区),并将所报信息单留存件存档。各学校在报送信息报送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为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知识,各学校要利用版报、条幅、电子屏、短信群发、专项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和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本校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教职工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要学习符合再生育的相关条款,教育广大教职工要依法生育,不要听信社会谣言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计生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掌握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各学校可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特点,加强在学生的计生宣传;要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建设,及时了解与解决学生生理与心理问题;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计生部门,协调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各项活动,通过各层次、各形式的教育,形成教育系统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和谐计生环境。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

县教育局作为系统主管局,对县内各学校计生工作也负有督促指导义务,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1、定期督查

为促进教育系统计生工作规范管理,县教育局将制定舒城县教育系统完职中、中心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分值100分,见附件2)和舒城县教育系统县城7所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分值100分,见附件3),加大对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督促力度。县教育局计生办对县城7所学校(舒城师范、舒城中学、舒城一中、舒城二中、实验小学、舒师附小、特教学校)单独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依据考核细则打分,每次打分按50%成绩纳入年终考评。县教育局计生办组织人员对完职中、中心校开展次随机(抽查时由县教育局监察室参与监督抽查随机的公正性)抽查率为现有学校数的30%,抽查考评成绩纳入年终考评。

2、强化奖惩机制

(1)对城区7所学校,县教育局将按照检查成绩,每年在计生工作表彰项目中拿出一个先进名额(计生工作先进个人1名)给予表彰奖励。如同一所学校在一个考评年度内两次检查中得分均最低,年终考评该校纳入“重点帮扶单位”。

(2)对完职中、中心校被抽查的学校中,得分前3名的学校(计生工作先进个人3名)给予表彰奖励(如该校一年中两次被抽中,每次分值按50%折算),并在全县教育工作大会上予以通报表彰。同一所学校在当年连续两次督查被抽中,每次得分均最低在年底考评中纳入“重点帮扶单位”。

(3)年底考评中纳入“重点帮扶单位”的学校在全县教育工作大会上给予该校通报批评,校长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校长、分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交流调动。

(4)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教职工(包含自聘人员和学校提供出租房的外来租用人员)考评年度内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的,当年对该校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对该校校长、分管校长和负有责任的计生专干、计生信息员给予降级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第二年一律不得参与级别晋升、职级评聘及工作职务上的晋升,不得交流调动;任期内被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对校长实行免职或降格使用,已提拔或转(调)任后发现有 “一票否决”情形的予以追溯否决。

(5)各学校必须建立相应的计生管理制度,将教师的计划生育执行情况与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级别晋升及职称评聘工作挂钩,对不服从计生管理、违反计划政策的教职工在上述工作中坚决予以否决。教育系统违法生育的教职工,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在编人员的一律开除公职,如果是自聘人员一律给予辞退

 

附件:1、XX学校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人群信息登记表

2舒城县教育系统完职中、中心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3舒城县教育系统县城7所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舒城县教育局

201532 

 

 

编辑:陈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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