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 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暨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相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秋学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应有之义,是落实教育扶贫攻坚的内容所在,是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时代要求。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专门下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并不断进行贯彻落实督查。各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开学和本学期重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严防学生辍学。
二、做好排查
要落实学生入学统计、辍学生及时发现制度。开学后,各中小学对各班学生到校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弄清转进转出的流动情况和辍学生数,并仔细登记造册。要严防流动学生辍学,对于转(或借读)到外校就读的学生要摸清其转(或借读)至学校名称,确定其仍在就读,并办理相关手续。各中心校要组织辖区内学校联系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19年秋学期辍学生摸底工作,并以中心校、县特教学校、春蕾特殊儿童康复学校为单位,填报《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义教适龄(6-14周岁)儿童少年辍学情况摸底表》(附件1)《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排查表》(附件2)《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2019年9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股402室,纸质材料学校盖章,学校负责人签字,电子版报邮箱:1262473****@qq.com(无辍学生的学校要零报告),联系人:潘丹,联系电话:8661641。2019年秋学期要继续落实残疾儿童受教育全覆盖制度,要对照我县6至15周岁残疾儿童基本信息表(已发至中小学学籍管理群)重点对残疾儿童受教育和送教上门情况进行排查、登记,继续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对2019年秋学期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适龄残儿(残联反馈名单将发至送教上门工作群)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中心校要就近为其建立学籍;对不能到校入学的,中心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安排送教;对已经毕业的送教学生,要及时进行学籍系统毕业处理,并发放毕业证书,证书复印件保存到送教上门档案中。
三、督促复学
要落实辍学生有效劝返制度。学校要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扶贫办,并做好配合和跟踪工作,确保其复学、就学。
四、综合施策
各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要求,全方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要通过提高质量保学、落实扶贫助学、强化保障防辍等措施,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或上学难而辍学。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劝退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生,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五、加强督查
教育局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秋学期开学检查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学校全面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全程监督,将控辍保学督促检查贯穿整个学期。要建立学校和班级控辍保学责任制,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对学校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奖惩,将工作质量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条件范围之内。县教育局将继续开展本学年度控辍保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附件: 1.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义教适龄(6-14周岁)儿童少年辍学情况摸底表
2.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排查表
3.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信息登记表
2019年9月3日
— 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