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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度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18年05月24日 09:17:06 访问量:305

 

 

 

 



舒教监〔2018〕9号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系统

2018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10日

 

 

舒城县教育系统2018年度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总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会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网络,进一步化解不安定因素,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保持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的局面。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传友

副组长:李德政

  成  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张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相应工作机构和专兼职队伍建设,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县教育系统实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与全局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2.完善网络,健全综治工作制度。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综治网络和校园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意识。举办各种层次的知识培训,提升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3.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各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体系,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宁。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班刊等多种宣传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政教处和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

4.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努力消防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县各校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

5.重视信访,着力化解各类矛盾。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定期排查、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节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调节工作合力,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五、工作安排   

一至二月份:

各学校制定并上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各校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月份:

1.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大检查,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

2.召开综治工作年会。

3.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安全)(法制、安全副校长深入学校)   

四月份:   

1.组织“五一”前夕综治工作大检查。

2.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

3.开展春季食品卫生(结合食品安全法宣传)和预防传染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月份:   

1.各学校举办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2.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和整治工作。

3.开展“5.12安全演练日”和“5.19安全教育培训日”系列宣传教育演练活动。

六月份:   

1.部署高、中考、学业水品测试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2.结合“6.3虎门硝烟日”、“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3.布置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极端天气下发生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七月份:   

1.做好防汛工作。

2.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安排。

3.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和假期保卫工作。

八月份:

1.安排学校关注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手段。

2.组织开学前综治大检查活动。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排查,做好开学准备情况。

九月份:   

1.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

3.国庆节前夕安全工作大检查。

4.开展“9.18”防控疏散演练。

十月份:

1.做好国庆期间学生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2.开展“自救自护”专题讲座,组织学生观看影响资料,开展“自救自护”应急演练。

十一月份:

1.做好县“平安校园”申报工作。

2.安排一次以“反邪教、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

3.围绕“消防安全宣传月”,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十二月份:   

1.针对冬季天气特点,加强对学生冬季安全教育。

2.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开展系列安全法制教育活动。

3.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

4.整理信访卷宗,对全年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5.对各中小学校综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编辑:张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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