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舒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政法明电〔2018〕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中旬至5月底
二、宣传重点
1.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
2.开展全民法制教育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提升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自护自救、防火防灾、疏散逃生等实地消防安全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4.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教育、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反暴力欺凌教育、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拥挤踩踏教育、防触电教育、防雷击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毒品危害知识教育、疾病预防教育、禁燃禁放教育、打击传销和反邪教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5.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形式
1.利用学校校报、广播、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视频有影;
2.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3.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手抄报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邀请安全(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实宣传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要采用多样的宣传方式,贴近实际,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同时做好活动中安全工作。
3.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做好各类宣传形式图片素材收集与留存。
4.各校请于2018年4月2日前把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以纸质形式(盖章)报送县教育局监察室,5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宣传材料、活动报道、图片等)、活动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黄小东,联系电话:8669881。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