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城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舒教人[2013]3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皖教秘师[201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各单位(县直学校和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