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教研〔2019〕12 号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资源平台教师“优秀个人空间”评比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资源平台教师“优秀个人空间”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数字资源在我县常态化应用,加强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的应用和管理,促进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9〕231号)文件精神,依据文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舒教〔2015〕12号)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届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优秀个人空间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上注册并开通个人空间的,均可参与本次评比。
二、评比程序
1.校级推选(2018年5月28日—6月15日)
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空间建设情况,依据评选细则,以中心校为单位(各完中、县直学校以本校为单位)按照开通个人空间教师数3%的比例推选出优秀的教师个人空间报送至教研室。
2.县级评选(2019年6月16日—6月30日)
县教育局将组织学科专家和技术专家,依据评选细则,对各校上报的个人空间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个人空间经县教育局核定后,将作为优秀个人空间,并对获奖教师予以奖励。
三、奖项设置
活动设优秀个人空间奖20名。
四、活动要求
1.空间上传个人头像,个人基本信息完备。
2.各栏目建设较完整,线路清晰,分类合理,上传了相关内容,突出了教师角色、学科专业特色。
3.要将制作的微课、课件、PPT、教案、教育教学视频(以上内容至少上传一个年度)等学科教学资料及时上传到个人空间。能够有效地反映出课堂教学完整资料和知识拓展的信息内容。
4.空间互动:老师在空间发起讨论、解难答疑、网上评课,并上传自己的教学日志和课后反思等。(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记录下来,体现在教师个人空间之中。)。
5.访问的好友数量多,交流互动的信息丰富,能通过通知、消息、交流群组等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
6.所上传资源应是教师原创或教学过程中使用,体现学科特点的记录。
五、其他要求
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并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推选出的教师个人空间链接地址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报送至电子邮箱35058****@qq.com中。
联系人:汪永新老师 联系电话:138****7023
附件:1.教师“优秀个人空间”链接地址汇总表
2.教师“优秀个人空间”评比细则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9〕231号)
2019年5月27日
舒城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7日印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