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
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17〕3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完善资料,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各校在2018年5月15日前将学校申报表、自评报告(即学校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2000字以内)纸质版报送至县教育局监察室。县教育局将根据学校申报,对照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组织人员深入评选学校,开展初评工作,认定县级“平安校园”,在此基础上,对达到市级标准的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参加市“平安校园”评审。
各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申报,中心校要提前对辖区内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初审,择优向县教育局推荐,每个中心校推荐上报的数量要达到所属学校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县教育局对各校综治、安全等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联系人:黄小东,联系电话:8669881,邮箱地址:scj****@163.com)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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