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
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舒城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贯彻落实工作。
2019年5月8日
舒城县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现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场所和整治要求
(一)重点检查场所。
1.危化品实验室
2.公民办幼儿园
3.学生宿舍
4.校内在建项目施工工地
5.文物建筑
6.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7.学校消防安全通道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学生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4)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师生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危化品实验室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宿舍、在建项目施工工地、会议室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干粉灭火器失效,必须立即更换。
(2)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教职工、学生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4)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5.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负责人、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6.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7.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和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专项行动开展的方式、步骤、时限等内容。
2.严格工作标准。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研判分析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至10月10日)。
1.自查自改。各校要对照整治重点和突出问题,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各校于5月底前,将场所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2.集中排查。各中心校结合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安全风险,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各校于8月底前,将排查登记表(附后)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三)经验总结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0月10日前,各校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实际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各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1,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监察室;5月至9月,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8月30日前报《行业消防排查登记表》,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1.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 行业消防排查登记表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已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单位自查对照表(见背面),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1.
2.
3.
4.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自查对照表
类别 | 内 容 |
建筑 情况 |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建筑外墙立面设置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阻碍、遮挡排烟口等防排烟设施、是否影响火灾射水扑救; |
消防 设施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
消防 管理 |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其它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它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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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区、行业消防排查登记表
乡镇(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 单位名称 | 类 别 | 地 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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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属类别根据实际从“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幼儿园、文物建筑、危化品”中选填一类;
2.排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9-4-30;
3.排查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学校(幼儿园)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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